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选调公告、政策问答由15所高校网站公布。
2、网上报名。凡15所高校内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5年3月6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gwy.21cnhr.gov.cn/2015xds)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
3、资格审核。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选调生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推荐。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报名信息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
各类别方向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5比例的,将适当缩减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
4、笔试。选调笔试将于2015年3月21日在上海举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通过资格复核的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3月7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8: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录用人数,以1:5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于2015年4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