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信息中心采用交流竞聘的方式,面向新区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
1、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二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4、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二、岗位信息
见《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信息中心交流竞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4月14日
报名邮箱:zhaojh@pudong.gov.cn
2、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交流竞聘报名表》(附件)并选择报名。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或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限报1个职位,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
4、单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2人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交流竞聘。
四、交流竞聘时间
2015年4月22日前,组织部信息中心组织竞聘,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五、确定人选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竞聘情况,按岗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七、确定人选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将结果报送新区人保局。
八、办理聘用
人保局统一发放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和新单位分别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解聘和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
浦东新区组织部 赵老师 2828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