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以及本市关于事业单位专场招录2015年退役士兵的规定,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0日
监督电话:021-62315523
原标题:上海市静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士兵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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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士兵拟录用人员.docx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