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拟录用人员公示
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规定,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部门
龚春丹 女 妇幼保健医师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陈珏 女 医学影像(B超)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胡立群 女 妇幼保健医师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刘晓庆 女 实验室(检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徐婷 女 卫生项目管理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何丽芸 女 妇幼信息(统计)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沈心荷 女 卫生项目管理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示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
联系电话:32576353
监督电话:2311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