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3位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拟聘单位
拟聘岗位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总成绩
1
戈
园
婧
女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教师岗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合格
2
严
彩
虹
女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其他专技岗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本科
学士
程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合格
3
滕
子
琪
女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其他专技岗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硕士研究生
硕士
伦敦大学城市学院
合格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0日;
监督电话:021-68681361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