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前身为普慈疗养院,始建于1935 年,2006年5月正式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 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 |
职数 |
医师岗位 |
52 |
护理岗位 |
60 |
医技岗位 |
5 |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
9 |
科教研究所岗位 |
6 |
药剂岗位 |
3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8 |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精神卫生、临床医疗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护理岗位:护理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3.医技岗位:医疗技术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CT或MRI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公共卫生管理岗位:英语、管理、财经、文秘、计算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科教研究所岗位:生物学、生物检测、英语、卫生统计、流行病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药剂岗位:药学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如财务、统计信息、设备、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等:有统计信息、计算机信息管理、财务、临床医学工程、制冷、水电维修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