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功能:以收治精神病患者中的“三无”人员——社区、街道精神病患者中的民政对象,城乡低保低收入的慢性精神病患者为主,适当收治社会上有入住需求的其他精神病患者,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1、医生(3人)
住院医师(3人)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2、护士(3人)
临床护士(3人)任职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者需提供材料:本市户口或户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联系人:沈燕华咨询电话:68139425地址: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607号邮编: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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