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粟美术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刘海粟美术馆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62199348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刘海粟美术馆拟录用人员名单刘海粟美术馆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