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 [2009] 45号)的要求,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部门 刘贤 女 社工 上海市民政局 张佳丽 女 财务 上海市民政局
公示时间:2013年9 月 26 日至 10月 2日
联系电话:54712775
监督电话:6321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