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时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 上级主管部门 1 闫 伟 男 教育评估实务与科研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 田芳园 女 教育评估实务与科研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3 夏 燕 女 信息库管理和数据处理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示日期:2013年10月22日— 2013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21-54033370
联系人:时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