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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晋城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11-9 16:31:08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机关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人数
 
  面向全市已经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6名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组织工作,信念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综合写作能力较强。
 
  4、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强,能吃苦,任劳任怨。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素质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在市委组织部机关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晋城市组织工作服务中心(文昌东街1119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登录晋城在线网“晋城市委组织部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栏”,下载并填写《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已填好的《晋城市委组织部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简况表》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一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名额。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28日。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和党建理论、组织人事工作基础知识等。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5:1,若低于5:1,按比例减少选调人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
 
  (五)考察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同一个考察组按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1、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6名拟选调人选。
 
  2、对拟选调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适合的,回原工作单位。
 
  四、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三)进入笔试、面试、考察环节的人选名单,将在太行日报、晋城在线网发布。
 
  (四)联系及咨询电话:0356—2198573
 
  本公告由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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