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11年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长治市行政机关201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从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人数的3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报考公安机关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招录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6月21日、22日两天。
资格复审地点: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资格复审方式
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考简章》公布的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在复审地点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需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5、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6、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7、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355-2192547 0355-3552820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