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2年6月11日下午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吕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领取《体能测评考生须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四)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五)体能测评成绩当日公布。
联系电话:0358-8310030
吕梁市行政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公安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