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一步体检检查结论的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一步体检检查工作已于2014年3月4日结束,现将进一步体检检查结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暂不作结论”考生应到13人,实到13人,“小便待检”考生应到1人,实到1人,通过医院进一步检查,13人合格,1人不合格,名单见附件。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报考法院系统的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手写的复检申请并签名。
复检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一步体检检查结论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一步体检检查结论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编码
姓名
准考证号
总成绩
体检结论
市中区检察院
书记员
3410002004
陈倩
3110310112719
67.558
合格
峨眉山市检察院
助理检察员
3410005011
廖丹凤
3110310105125
66.686
合格
犍为县检察院
助理检察员
3410008019
唐彩霞
3110310105605
67.29
合格
五通桥区检察院
侦查员
3410003008
魏钊政
3110310105010
67.73
合格
五通桥区检察院
侦查员
3410003008
龚洪峰
3110310105012
64.982
合格
五通桥区检察院
侦查员
3410003008
曹强
3110310105026
64.792
合格
井研县检察院
助理检察员
3410007016
黎明
3110310105417
68.298
合格
峨边县检察院
助理检察员
3410010024
罗先芹
3110310105728
64.615
合格
犍为县检察院
司法警察
3110310105714
陈治江
3410008021
62.003
合格
乐山中院
法医
3110310111107
张俊伟
3310001002
71.085
不合格
金口河区法院
法官助理
3110310111429
黄祥
3310003009
58.874
合格
市中区法院
行政人员
3110310111424
汪文倩
3310002008
68.343
合格
犍为县法院
法官助理
3110310111708
彭东
3310005014
72.051
合格
犍为县法院
法官助理
3110310111709
孙酉位
3310005014
66.773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