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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4-12-4 8:45:55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此次招考工作已进入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阶段。现就2015年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报考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8:15前分别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大门口报到。经对考生身份确认后统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测。

(二) 体能测评要求。体能测评报到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由考生自己准备。

体能测评合格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天可进行资格复审,并按照本公告资格复审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不另行在网上发布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时间: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至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院系统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716办公室)

以上资格复审时间含司法警察职位。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工作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考生,应携带原单位离职证明)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注意事项

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缺额,按照《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要求依次递补。

2.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和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17-3302709)。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附件一:《2015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名单》

附件二:《2015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不含司法警察职位)》

附件三:《2015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名单》

附件四:《2015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不含司法警察职位)》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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