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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公安局201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5-6-18 21:53:35

 

根据《宜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宜宾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3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范围:

1. 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

2. 退役士兵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毕业生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 户籍或生源地在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 年龄在18—30周岁(1997年6月22日以前、198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的)。

4. 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文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 现役军人。

6. 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 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8. 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布,请注意查看。

四、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所有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聘用: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2228032

监督电话:0831-2228022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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