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市级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主要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考生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需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职位表中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1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的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六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录用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5,艰苦边远地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市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于2019年10月15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70%、面试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笔试地点设在雅安市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县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县(区)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我市重灾县有: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4·20”芦山地震重灾县(区)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县(区)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我市重灾县(区)有: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交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5A61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于2019年12月下旬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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