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安排
(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按照公告规定,复审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限少数民族人员报考”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具体安排事宜详见附件1。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安排,详见附件1。
四、招录指标调整。按照公告规定,因部分招录职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面试比例减少招录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2011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复审报名资格工作安排表.xls
招录指标调整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