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 10月18日。 体检地点:西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于10月18日早上8:00前到原州人事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报到集中。 (三)、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己缴纳。 (四)、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