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有关招考单位自行确定。 联系电话:0833-2429486(市中级人民法院) 0833-2451830(市人民检察院) 附件:1、2013年乐山市法院系统公招公务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
2、2013年乐山市检察院系统公招公务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