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遴选工作纪律
(一)本次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遴选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遴选资格,已经办理了流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遴选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职位需求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遴选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