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当然,不能因为重组中的纠纷,就放弃中国国企市场化进程,更不可漠视工人们的正当利益诉求。在通钢事件中,以及类似国有企业重组案中,工人作为一个利益集团,应该有自己的代言人,应该有法律保障的话语权。只有建立了正常的渠道,才能调解利害关系,化解可能的冲突。
但遗憾的是,当下一些地方职工利益受损,寻求解决的渠道往往不畅,问题很难及时解决。一些群众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将事情闹大上,这正是暴力思维产生的深刻根源。频频上演的“闹大维权”,令人感到悲哀。它折射出合法维权通道的淤塞,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冷漠。在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一趟趟上访举报无功而返的背后,民怨在一点点地积累,最终在某个时段集中爆发出来。而这些“闹大维权”的先例,又在传递一种极其错误和危险的信号,驱使更多的人采取极端和过激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形成恶性循环。
12.近年来,中国社会屡屡发生极端维权事件,从跳楼讨薪到开胸验肺,从多地接连爆发的群体事件到群殴致死事件……在这些或无奈、或悲哀、或尖锐的事件乃至冲突的背后,折射出中国社会在收入分配差异巨大、权力与利益分配不均的现实中,不同利益群体的冲突日益加重,一些长期积压的问题正在暴露出来,社会矛盾有激化之虞。
随着中国改革正步入“深水区”,社会形态也随之改变,发展方式也到了一个需要调整的阶段。这些屡屡发生的矛盾冲突凸显出着眼于调整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改革具有现实的紧迫性,而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其地位是否得到提升,更是检验改革成败的试金石。
应当看到,通钢事件这种国企与民企合作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许多群体性事件一样,都是大众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的结果,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无论国企改制也罢,企业重组也罢,如果总是以牺牲多数人利益为代价,群体性事件将难以避免,殴死总经理的悲剧将难以避免。
三、作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