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第三轮科研推广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科研推广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试验站(示范基地)所依托学院分别提出需要设置科研推广岗位的数量以及学科需求等意见,报科技推广处审核。
二、岗位聘用
各试验站(示范基地)所依托学院,按照学校核准的岗位数量,制定岗位聘用条件并开展聘用工作。
三、有关说明
1.为保证岗位聘用工作按期完成,请各试验站(示范基地)所依托学院于11月7日前向科技推广处提出各试验站(示范基地)拟设岗意见。
2.跨学院应聘科研推广岗位的人员,由试验站(示范基地)依托学院负责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聘期内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人事关系转入应聘学院。
3.第三轮岗位聘用期满后,跨学院应聘人员的人事关系转回原学院,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工作有关政策重新参加应聘。
人事处科技推广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