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当前解决我县各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及其辖区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高陵县城镇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招聘50名幼儿教师助理。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高陵县城镇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为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及其辖区村办幼儿园
2、公益性幼儿教师岗位50名。
三、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幼教专业、艺术类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5、年龄 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