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3]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领导,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扎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审计办、教务处等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安排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其职责是拟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协调、招聘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收集、成绩汇总、名单公示、材料上报等。同时成立笔试组和专家面试组两个工作小组,具体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能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或调动手续。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下达的2013年度录用招聘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根据晋人社事管函[2013]143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专门拿出5个名额,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和公告
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31日。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组织人事部407房间。联系电话:0353-6662012,0353-6664700。
3.报名方式:本人持有关证件到报名点直接报名。
4. 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以及获得的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各一份。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需提供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5.填写《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见附件2。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校园内或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并且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可随时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或处理。对招聘过程中不能办理就业报到或调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人数与所招聘岗位数之比不小于3︰1,比例低于3︰1的,要减少招聘名额,如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后仍不达3︰1,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指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五)笔试、面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专业测试》文史经管法类考管理学基础、经济学基础、人文社科知识;理工类考数学、力学、电工电子、工程制图。
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自带黑色碳素笔、制图工具等。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达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数按岗位分类排序后,以招聘计划3︰1比例确定。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比例不达3︰1的经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行该专业岗位的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达线者为不合格。
3.成绩确定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关于省教育厅管理18所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晋人社事管函[2013]143号)的规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相加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然后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对于面试人数不达3︰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则加试面试。
(六)考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核采用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013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招聘公告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13招聘公告山西忻州师范学院2013招聘公告201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2013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招聘公告山西农业大学人事处2013招聘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太原科技大学2013招聘方案湖北武汉大学测绘学院2013教师招聘启事2013山西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山西省桓台县教育系统2013招聘教师公告山西五台县2013招聘教师调整公告山西大同市城区2013招聘义务教育小学教师公告山西省泽州县教育局2013招聘教师的公告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3招聘公告(一)山西阳曲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高中优秀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