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如未达到规定比例,须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资格审查情况报省教育厅进行复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山西财经大学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等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基础知识三部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山西财经大学网站公示。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也可以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山西财经大学网站公示。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务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完成后,由有关人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确认后当场宣布。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于面试完成的当天在山西财经大学网站发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复审。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提出考核复审人选。对于笔试时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岗位,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75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复审人选。考核复审人选在山西财经大学网站公示。考核复审工作按照人事管理的统一要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受过单位纪律处分、公安机关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考核复审不合格。
考核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山西财经大学网站公示。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医院为省教育厅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拟聘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将拟聘用人选连同考试成绩在山西财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待公示批复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四、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应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或近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三)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相关责任。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
2、私自泄露与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
3、违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山西财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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