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为先。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于2014年3月下旬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下旬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