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岚皋县公开招聘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根据《岚皋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临床及医技(含影像、麻醉、口腔、检验、中医、针炙、药学等专业)、护理(含助产专业)两类岗位,共25名,其中:县医院6名(临床及医技岗位4名、护理2名)、中医院3名(临床2名、护理1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3名(临床)、乡镇卫生院13名(临床及医技岗位9名、护理4名)。
二、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或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质证书(临床及医技专业的人员必须具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执业证;护理专业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药剂专业必须具有药剂士以上职称;检验专业必须具有检验士以上职称)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3、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学历属大专(含大专)以下的,必须是本县生源,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岗位条件:
1、报考县医院临床、医技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或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临床、医技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药剂专业人员必须具有药剂师以上职称;检验专业人员必须具有检验士以上职称),报考护理岗位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
2、报考县中医院临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并具有助理医师执业证,报考护理岗位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
3、报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4、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或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质证书(临床及医技专业的人员必须具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执业证;护理专业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药剂专业必须具有药剂士以上职称;检验专业必须具有检验士以上职称)。
三、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本人具有相应资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09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收取报名费100元。
四、笔试(2009年12月15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专业进行,考试内容如下:
(1)临床及医技专业为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包括:解剖、病理、药理、生理、诊断学等(45分);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50分);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2)护理专业为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包括:解剖、病理、药理、生理、护理学基础等(40分);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55分);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以上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结束后,依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对已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5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10分,其他情况均不加分),计算参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确定体检人员中最后一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笔试成绩、加分及体检人员面向社会公示。
五、体检、政审、录用等招聘工作程序详见《岚皋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查询网址:岚皋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gao.gov.cn/)
咨询电话:2529108,2527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