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之前进入社区)的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岗位人员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经对提出申请考生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初步审核,现对以下107名申请加分的考生公示如下:
申请笔试加分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