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太原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成绩已经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太原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2016年2月4日上午早7:30
三、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太原市华宇国际精品商厦门口(杏花岭区新建路府西街45号)集合,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男400元,女420元)。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严格遵守时间,迟到10分钟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5、近期内,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相关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