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县原聘科技特派员任期届满,经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科技特派员重新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工作期限
2012年拟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基本上按“一村一名”配备,要求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年底以前派出到位。
科技特派员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年。
二、选聘条件及形式
(一)县级科技特派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大学生村官、具有涉农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乡土人才、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选聘。
3、领办、创办有一定科技研发能力的各类型经济组织,并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
4、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5、身体健康,作风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