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吸收人社、编办及用人单位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凡参加这次招聘、考试、考核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检委:0356--7021336
县人社局:0356--3215688
县 编 办:0356--7025206
县教育局:0356--7028504
附件:《沁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012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