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2013年12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借用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报名平台,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得更改,并以缴费岗位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12月4日上午8:00—12月10日下午17:00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zp.xmrs.gov.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12月10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市民政局提出意见,报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4日上午8:00—12月11日上午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初审。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市民政局和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市公务员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市公务员局再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12月4日上午8:00—12月11日下午15:00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2月11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通过网银在线于12月13日上午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需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五) 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名者,请于12月23日上午12:00——12月24日下午15: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市民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市民政局组织资格条件复核。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条件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4.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