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12月11日—13日到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现场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泉州市津淮街东段丰泽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主楼二楼东边阳光走廊,电话:0595-22508503。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四)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公务员局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丰泽区教育局网站(www.fzjyxx.com)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公务员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