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明溪科学发展、跨越赶超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中共明溪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6名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名额
公开选拔职位6个,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具体如下:
1.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2. 明溪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3. 明溪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4. 明溪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
5. 明溪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
6. 共青团明溪县委副书记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明溪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且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含已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干部,不含聘用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的六项基本条件,相应报考职位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位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土建类;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3年以上(即2010年12月11日前参加工作)。
(二)明溪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教育学类;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要求:工作年限3年以上(即2010年12月11日前参加工作),具有从事教学工作3周年以上(即2010年12月11日前从事)的工作经历。
(三)明溪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要求:工作年限3年以上(即2010年12月11日前参加工作),具有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3周年以上(即2010年12月11日前从事)工作经历。
(四)明溪县财政局副局长职位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不限;
3.职称要求:会计师或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及以上;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5.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3年以上(即2010年12月11日前参加工作)。
(五)明溪县林业局副局长职位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森林资源类;
3.职称要求:林业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