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本次晋安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5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福州第七中学(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请各位考生于2014年1月4日下午2:30—5:00自行前往福州第七中学校门口察看考场布局,明确各自考试座位。
各位考生可乘9、28、54、68、72、87、91、108、111、117、127、160、166、170、310等15条公交线路到达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浮村站下车,于福飞北路与南平东路路口向东往前约500米到福州第七中学门口(注意沿路指示牌,七中位置示意图)。
附件:1.福州第七中学所在位置示意图
2.笔试考场规则(考生用)
3.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福州市晋安区社区办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
附件2
笔 试 考 场 规 则(考生用)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两证齐全者,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即可交卷退场,交卷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三、应考人员应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以上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文字资料、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可疑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电子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凡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一律视为作弊,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凡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和试题本规定的位置上用签字笔、2B铅笔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笔试卷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