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拟定3月20日后发布,春季:5月下旬笔试,秋季:11月上旬笔试,莆田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19217399。
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我校党委研究并报莆田市教育局、市编办和市公务员局批准,我校2014年计划招聘教学等岗位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岗位 需求专业 需求
数量 学历 备注
基础医学院 教师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 博士研究生
实验 临床医学或基础医学 2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护理学院 教师 护理学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管理类专业(卫生服务)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教师 药理学或生理学类 2 博士研究生
教师 药学类 2 博士研究生
教师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临床检验诊断学 2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实验 生物医学类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实验 药物分析学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机电工程学院 教师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2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精密仪器及机械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机械类专业 2 博士研究生
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信号与信息处理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通信与信息系统 1 博士研究生
工程学院 教师 土木工程 2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 4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岩土工程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工程力学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教师 化学工程与技术或化学工程或化学工艺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城市规划学或城市规划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细胞生物学 1 博士研究生
教师 化工类专业 2 博士研究生
工艺美术学院 教师 美术学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教师 设计艺术学 4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商学院 教师 会计学 1 博士
教师 财务管理 1 博士
教师 市场营销 1 博士
教师 法律 1 博士
音乐学院 教师 音乐学或作曲与作曲理论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文化与传播学院 教师 中国古代文学或中国古典文献学 1 博士
数学学院 教师 统计学或金融学 1 博士
基础教育学院 教师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教师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 1 硕士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优先
合计 53
其他条件要求: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3、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毕业生。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1、登录莆田学院人才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网址为http://202.101.111.195/ptuzp.htm),并将《莆田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上传至人才招聘管理信息系统附件栏目。
2、我校组织外出招聘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所需材料有:《莆田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2.对通过资格复查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面试内容为:
(1)教学岗位:考核需求专业相关课程教材章节内容或专题内容的讲授能力。
(2)实验岗位:考核需求专业知识能力和操作能力。
(3)管理岗位:考核需求岗位相关知识和能力。
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提前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八年以上。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92354(兼传真)、0594-2657730
电子邮箱:ptursc@163.com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邮编:351100
附件:莆田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