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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三明市事业单位面试热点:地铁禁食令

来源:2exam.com 2014-5-2 8:28:09

 热点概述
  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决定自2014年2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地铁内是否应该“禁食”的话题,又激起了争议。
  早在2013年9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中首次出现了禁止在车厢饮食的规定。2013年12月15日禁止在车厢饮食的规定未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但写入《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去年12月,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其中规定“禁止在地铁车厢内或者付费区饮食”。12月底,《草案》作出调整,考虑到部分乘客因健康原因需要饮食的特殊情况,“禁食令”在范围上对婴幼儿、年老体弱者等适当照顾。2014年2月26日,“禁食令”再度作出调整,乘客可以在地铁站站厅和站台上吃东西了,但车厢内仍需遵守“禁食令”。
  相关评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学教授邱建新:地铁禁食q=禁食>应解决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如何实施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应保障特殊人群的需要。应当适当考虑孕妇、小孩等因为生理需要的人群,建议在地铁上建立部分“可食区”,体现基本人性关怀,也有利于人性化管理。
  @上海公交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袁建光:,如果要下行政命令似乎有点“不够人性”,不过,如果在乘客须知加上一条“提倡乘客保持环境整洁,尽量不吃食物”的条款倒是未偿不可。
  @《春城晚报》:罚款只是下策,首先应加强宣传,将禁食标志做得更明显,或者进行广播提示,提倡尽量不饮食,靠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其次,对初犯者采取从轻罚款的原则,起到警示和教育即可。
  模拟题
  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此,有人支持,有人反对,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近年来,上海、武汉、西安、北京等市纷纷出台了禁止在地铁饮食的相关条例,条例出台的目的都是为了规范乘客行为,倡导公共卫生,维护公共环境,其出发点显然是值得肯定的。地铁、公交的空间密闭、人员混杂、空气不流通,在这种环境下吃东西,对他人产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通过“禁食令”,可以有效约束公众行为,较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通过制度手段提升市民文明程度,还可以降低垃圾清运的公共管理成本,从这个角度来看,地铁禁食令无疑值得肯定。
  但另一方面,也有群众认为,上班族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有时在地铁吃东西实属无奈之举,也有少数老幼病残有特殊饮食需求。地铁里的超市和自动售货机本身似乎又和地铁禁食令格格不入。另外,地铁高峰期如此大的人流量,有限的执法力量能否确保禁令的执行,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有法律却得不到落实,反而会降低法律的权威性。
  考虑到以上种种问题,我认为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在公共环境需求和人性化考量中寻求平衡。既通过制度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也要通过人性化服务保证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和人性化。提升市民素养不能仅仅依靠惩罚,更要仰仗教育。我们要继续加大社会公德和文明出行的相关宣传,同时可以考虑在地铁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语或者安排志愿者礼貌提醒,在候车区和车厢内张贴禁止饮食的标签,还可以通过地铁广播提醒市民注意文明出行。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饮食需求和地铁内普遍存在的售货机、超市,还可以在地铁候车区开辟饮食区,做到疏堵结合。总之,我认为面对地铁内的不文明行为和市民的现实需要,制度约束、加强教育、舆论营造和提升服务相结合,才能应对问题的理性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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