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截止到2014年8月27日报名时间结束,经审查,县殡仪馆(泰宁县殡仪管理所)公开遴选岗位(遴选1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仅1名,县公证处公开遴选岗位(遴选1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仅2名,两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经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宽上述遴选职(岗)位有关报考条件,即县殡仪馆(泰宁县殡仪管理所)遴选岗位条件中:专业由“会计与审计类”专业调整为“不限”,其他条件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从事财会工作五年及以上经历”调整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从事财会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其他条件不变;县公证处遴选岗位条件中:最高年龄由“3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调整为“35周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条件不变。以上职(岗)位报名时间相应延长,报名时间截止9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若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时,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例仍达不到3比1的,取消该遴选职(岗)位。
其它遴选职(岗)位因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例均已达3比1,经研究同意开考,报名于8月27日结束。
基于上述情况,原定9月3日-4日考生领取准考证、9月5日笔试的计划,在时间上相应推迟,9月11日-12日领取准考证、9月13日(星期六)上午笔试。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泰宁县公务员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