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南靖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性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如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年龄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户籍要求
其他 条件
专业技术01
2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
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不限
土建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及相关专业
南靖县
专业技术02
1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
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计算机网络技术类及相关专业
南靖县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具备供水行业作业能力,适合野外作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6日起,截止至2014年10月10日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本人到南靖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南靖县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16号,联系电话0596-7822447。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材料:附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简历、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专业目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4年版)执行。
(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只笔试不面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初定)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若学历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招聘领导小组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报考者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南靖县建设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见习期享受正式员工工资福利待遇)。
(七)递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申请放弃,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在该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四、其他事项
1、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靖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解释。
2、南靖县自来水公司咨询电话:0596-7822447,联系人:庄先生。
南靖县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