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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4选调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4-9-17 19:43:50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充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8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选调到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工作。
 
  二、 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选调的范围为松溪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但已办理手续借用到教育系统外或下派挂职满一届的教师可参加选调)。
 
  三、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共卫生专业学历且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身体健康。
 
  6.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到执法大队的必须放弃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
 
  四、选调名额
 
  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8名。若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名额,则按差额选调原则确定选调名额。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人事、编制部门的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政务网及县电视上发布公告,时间为5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22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共2天。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9月23日17:00。
 
  2.报名地点: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股。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③已借调(用)县行政事业单位或下派挂职的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借用(下派)单位的证明,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4.资格审查
 
  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选调。
 
  (三)公开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由公务员局、编办、食药监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下午 14:30-16: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同等分数满足优先选调条件的优先考核(优先选调条件:1.具有公共卫生专业学历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满2年以上且有省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若同等分数且同时满足优先选调条件的,则按照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全日制学历),若仍同时满足的则以工龄长的优先。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县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
 
  5.办理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股电话:6083156
 
  本方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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