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平非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仓山区公务员局副局长欧贞敏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任命之日起计算。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