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宁德市公务员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公告 |
| 来源:2exam.com 2014-10-16 16:32:44 |
为了做好全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福建省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职位招考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宁德市公安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时回复确认信息或打电话确认。 二、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组织实施 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由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评工作组,同时邀请人事考试监督员到场进行全程监督。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实施 体能测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心理测评于2014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在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国泰大厦二楼)进行,请各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宁德市公安局安排的分组情况,提前30分钟到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心理测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能测评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在宁德市体育中心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着运动装、穿运动鞋,7:40分钟前到宁德市体育中心集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能测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4、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安排补测,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宣布。 5、体能测评结论,考生必须签字确认,不签字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宁德市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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