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考明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人员01岗位的第一名、第二名均放弃体检资格,经研究,定于2014年11月6日,进行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入闱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递补入闱体检人员:陈健嘉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考生于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午7:40在明溪县政府大门口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要求
(一)考生11月5日晚上20:00以后不得进食(水),保持空腹参加体检(医院准备的点心,应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可食用)。
(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与准考证同底的1寸相片1张。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11月4日下午17:30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根据医院规定的标准按实收取(约300元/人),直接缴交体检医院。
(六)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带队工作人员验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
明溪县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