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的公示
根据省区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林燕燕等9位同志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现予以加分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单位和职位 加分 政策依据及加分项说明
117092704000339 林燕燕 平潭县医院设备科 3 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关于加强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岚综实委[2013]38号)儿女绝育家庭的女儿报考事业单位加3分
116040104000134 翁宏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住房调查科 3 服务基层项目学生,报考区级事业单位加3分
114020104000470 林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3 服务基层项目学生,报考区级事业单位加3分
114020104000068 林航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3 服务基层项目学生,报考区级事业单位加3分
113030204000456 乐涛 平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加5分;获得2次优秀士兵荣誉称号,另加2分
113010104000550 郑鑫 平潭国有防护林场 3 服务基层项目学生,报考区级事业单位加3分
113010104000511 陈容 平潭国有防护林场 3
113010104000449 任艳艳 平潭国有防护林场 3
113010104000401 魏清贵 平潭国有防护林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