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4年秋季初级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星期六)上午8:00
二、测试地点:周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测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测试方式和内容:撰写说课稿、片段教学与回答问题
说课稿包含教材分析、教法学法、教学程序等环节,主要考查教材解读、教学设计、教育教学理论运用等能力;片段教学主要考查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回答规定问题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职业素养。
五、具体要求:
1.按照规定要求于测试前编写两篇说课稿,课题由周宁县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选定,将于12月2日在周宁教育网(http://www.znjy.net/)首页“站内公告”栏公布。每个学科(专业)各2个课题,每个课题为1个课时的内容,每篇说课稿的字数在1500字以上。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各科均选用我县现行使用的普通中、小教材。幼儿园教师资格选用我县相应的幼儿园课题。
3.测试开始后,参加测试人员带齐两篇说课稿进入指定的考室,将说课稿提交给评委,并按评委的要求,由本人当场随机抽取其中1个课题进行指定内容的片段教学。(注:提交稿格式为说课稿,测试方式为片段教学)
4.片段教学时间12分钟。片段教学结束后,专家组提出面试问题,测试对象即时作答。面试问题2个,回答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总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对象于2014年12月6日(星期六)上午7:5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周宁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到,未带身份证或迟到超过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2.12月6日上午8:00参加测试对象分学科(专业)组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3.除考试用笔、身份证、说课稿、教材等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与测试有关的其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测试成绩。
4.其他未尽事宜,由周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2.周宁县初级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
试评分表
周宁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