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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第六批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4-12-1 10:43:04


残疾人联络员是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通过政府性基金购买公益岗位使部分残疾人在社区和农村实现就业的一种方式。根据《厦门市残联关于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通知》(厦残联〔2014〕79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面向本区公开招聘第六批社区(村)残疾人工作联络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在全区选聘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共10名,其中:后溪镇崎沟村、黄地村、东宅村、岩内村、后垵村、英村社区各1名,侨英街道兑山社区、孙厝社区各1名,灌口镇深青村1名、杏林街道纺织社区1名。

2、可以选聘部分智力、精神和重度视残、肢残人亲属(指父母、子女和配偶)担任联络员,但以区为单位不能超过所有选聘人数的20%。

3、社区(村)残疾人联络员原则上从本社区(村)残疾人中选聘,以便就近开展工作,本社区(村)没有合适人选的由所在街道(镇)统筹安排,后溪镇英村社区及杏林街道纺织社区面向全镇(街道)残疾人及亲属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集美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2、具有本区户籍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残、肢残人亲属。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5、文化程度:残疾人高中以上(村级初中以上),残疾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免于笔试。残疾人亲属大专以上,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5、年龄:男性在18—45周岁(1996年11月30日—1969年11月30日出生)、女性在18—40周岁之间(1996年11月30日—1974年11月30日出生)。

三、选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11月28 日在区政府网(www.jimei.gov.cn)公布及有招聘任务的街道(镇)、社区(村)张贴发布。

2、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 1日至12月4日毎天上午8:30-11:20、下午2:40-5:00

各街道(镇)报名点(见附件)

报名者可到集美区残联或有招聘任务的街道(镇)残联索取简章和《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选聘报名表》,也可在区政府(www.jimei.gov.cn)页“附件下载区”下载报名表。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报考街道(镇)残联报名,只准报考一个行政村(社区)一个岗位。由各街道(镇)残联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2014年12月4日)后报区残联审查(2014年12月5日)。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和组织:市残联负责统一命题、送卷、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笔试定于12月 27日组织,面试于笔试后一周组织,具体时间待定。

(2)残疾人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残疾人亲属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面试成绩按5:5、残疾人亲属按6:4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4)笔试复习范围:厦门市残联网站xm.fjdpf.org.cn“政策法规”模块中收录的内容。

(三)考察

区残联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入围人选,会同街道(镇)和社区(村)对入围人选的工作阅历、家庭状况、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

(四)体检和公示

1、体检。

(1)由区残联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由市残联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

(3)体检结果由区残联通知考生。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残联另行联系其他综合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费用自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2、公示。对拟录用的联络员人选,由区残联统一组织体检后,在街道(镇)、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当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公示环节所淘汰人员(含考察、体检、公示进行过程中自动退出人员)的空缺名额,由综合成绩排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聘用

1、拟聘专职残疾人联络员须填写《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录用审批表》并报市残联审批后方可聘用。

2、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由街道(镇)负责聘用。

3、培训:市、区残联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4、各镇(街道)对新进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确定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确实无法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合同。

四、本简章由区残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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