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三明市委: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第八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3号)及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三明市青少年宫聘用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小春同志从事工勤岗位工作,请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