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含《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题,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