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流动聘任人员管理办法》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用人的实际需要,2015年我院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厨师 3
2 清真厨师 1 民族为回族等食用清真饮食的民族
3 主食师傅 4
4 清真主食师傅 2 民族为回族等食用清真饮食的民族
5 副食师傅 6
6 清真副食师傅 2 民族为回族等食用清真饮食的民族
7 洗消工 10
8 窗口服务员 6
9 保洁员 8
10 勤杂工 3
11 管理员 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工作积极、主动、负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男女不限,男职工要求年龄57周岁及以下, 女职工要求年龄55周岁及以下,以上招聘人员均要求有健康证。
(四)要求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享受待遇
1.工资待遇面谈。
2.此次招聘人员事假、病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工资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含个人交纳各项保险部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人事派遣相关协议,学院根据相应险种的实际情况办理三险。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3月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简历(需按附件提供的简历模板填写)和无劣迹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等机构提供)等各类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简历至mzxyrsc@126.com,报名时请注明申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5年3月3日。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院将电话通知;在2015年3月4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即是资格审查未通过,学院不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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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祝虹媛
联系电话:(0451)855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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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检委、监察审计处电话:(0451)85560019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